評價結論與建議: 評價結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規定,對山東勝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化工品庫項目進行了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得到以下結論: (1)該建設項目按照要求進行了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 (2)經過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確定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甲醇、丙酮、乙腈、三氧化二砷。 (3)建設項目各工作場所和工種接觸的甲醇、丙酮、乙腈、三氧化二砷的濃度均符合限值要求。 (4)建設項目的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個體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設施、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職業健康監護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5)建設單位已經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配備了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建設單位能夠按照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管理體系組織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綜上,該建設單位根據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綜合控制化學因素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當前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產過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對策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應急救援設施建議 根據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設置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宜采用固定式,當不具備設置固定式的條件時,應配置便攜式檢測報警儀。 職業衛生管理建議 (1)加強職業衛生檔案管理,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有關規定,對檔案材料進行分類管理,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并在今后職業衛生檔案管理中不斷充實、完善。 (2)建設單位應當將該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備查。 職業健康監護建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等要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持續改進性建議 (1)加強培訓教育,通過不斷的培訓學習,讓作業人員充分認識到職業病防護的重要性,保證職工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正確使用防護設施、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2)保證個人防護用品與應急救援器材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由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對個人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定期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器材及時更換或維修。 (3)保證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由安全技術部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保證現場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告知卡的清晰、完整,由安全技術部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 (5)加強對應急物品的經常性檢查和維護,確保有效可用。急救箱內的物品和數量根據消耗及時補充,急救藥箱的物品和數量根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相關要求進行選擇。 預防性告知 (1)項目驗收完成后建設單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申報。 (2)建設單位應加強外委作業勞動者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與外委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時應要求外委公司為勞動者配發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同時應要求外委公司定期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衛生培訓等相關工作。建立外委作業職業衛生管理檔案,應將職業衛生培訓、職業健康檢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等資料存檔,同時將外委作業勞動者納入本公司職業衛生管轄范圍內,與公司員工享有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