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名稱 | 國家管網集團北方管道有限責任公司濟南輸油氣分公司港棗線棗莊輸油站混油裝車設施建設工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國家管網集團北方管道有限責任公司濟南輸油氣分公司 地址:棗莊市市中區光明大道辦事處 聯系人:閆曉晨 | ||||||
評價項目簡介: 新建10m×7m×5m裝車罩棚一座。本次新建Q=100m3/h,H=40m,N=15kW裝車泵(立式管道離心泵)2臺;底部裝車撬(帶定量裝車系統)1臺;油氣回收裝置(冷凝+吸附)處理量100m3/h,N=25kW,1臺。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曹家晟、苗志成 | 時間 | 2023.11.27 | 陪同人 | 閆曉晨 | |
現場采樣人員 | / | 時間 | / | 陪同人 | / | |
現場檢測人員 | / | 時間 | / | 陪同人 | /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對企業存在毒物的場所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相關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工作場所毒物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結論:用人單位各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濃度基本能滿足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用人單位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衛生管理等均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建議: (1)根據企業情況制定相應的查體計劃并按計劃進行;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的要求和各工種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情況,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查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 (2)根據實際工作不斷填充職業衛生檔案資料。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第二十四條,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1、補充依托原有職業衛生管理、職業健康檢查情況調查分析; 2、完善油氣回收裝置原理及設施情況調查; 3、核實項目地址,明確具體鄉鎮村莊; 4、補充在辦公樓及工作區人員出入口設置公告欄建議。 |
附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