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名稱:

山東泉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GW異質結(HJT)光伏組件及1GWh儲能產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山東泉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長江七路1

聯系人:田昊東

評價項目簡介:

總用地面積90046.3平方米(約135.07畝),總建筑面積62079平方米(計容面積108055平方米),包括研發樓3556平方米,綜合生產車間50588平方米,綜合樓及附屬設施7935平方米,項目建設完成后,可實現年產異質結光伏組件2GW的生產規模。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現場調查人員

曹家晟、常兆猛

時間

2024.11.7

陪同人

田昊東

現場采樣人員

曹家晟、范新宇、苗志成

時間

2024.11.13~15

陪同人

田昊東

現場檢測人員

曹家晟、范新宇、苗志成

時間

2024.11.13~15

陪同人

田昊東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對化學有害因素檢測,所測工作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錫、異丙醇、二甲苯的濃度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對物理因素測量,所測各工種接觸的個體噪聲等效聲級強度、工頻電場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評價結論與建議:

結論:用人單位各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濃度基本能滿足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用人單位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衛生管理等均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議:

1)根據企業情況制定相應的查體計劃并按計劃進行;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的要求和各工種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情況,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查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

2)根據實際工作不斷填充職業衛生檔案資料。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第二十四條,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預評與控評需要)

1、對工作制度進行符合性評價;

2、補充給水來源、壓力、管徑及供水總量調查分析與符合性評價;

3、完善原輔料、產品明細一覽表,補充EVA、玻璃纖維、75%乙醇等;

4、補充串焊機、疊焊機封閉形式、電焊煙塵處理設施調查分析與評價;

5、補充實驗室儲存防護設施和使用二甲苯通風、排毒設施調查分析與評價;

6、補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種類、演練頻次、風向標設置調查分析與評價;

7、落實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附影像資料:1.jpg 2.jpg 3.jpg 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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