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名稱: | 棗莊南郊熱電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棗莊南郊熱電有限公司 地址:棗莊市經濟開發區長江路26號 聯系人:孫卓 | ||||||
評價項目簡介: 棗莊南郊熱電有限公司位于棗莊市經濟開發區長江路26號,成立于2002年,2003年投產,總投資為6000萬元人民幣。年發電量4.5億千瓦時、工業供汽24.5萬噸。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
現場調查人員 | 苗志成、曹家晟 | 時間 | 2024.8.2 | 陪同人 | 孫卓 | |
現場采樣人員 | 曹家晟、謝輝、范新宇、屈興邦 | 時間 | 2024.9.23~25 | 陪同人 | 孫卓 | |
現場檢測人員 | 曹家晟、謝輝、范新宇、屈興邦 | 時間 | 2024.9.23~25 | 陪同人 | 孫卓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對粉塵檢測,各工作場所定點粉塵峰濃度和各工種接觸的長時間粉塵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對化學有害因素檢測,工作場所空氣中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鹽酸、硫酸、氫氧化鈉、氨、錳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硫、肼的濃度所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對物理因素測量,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結論:用人單位各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濃度基本能滿足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用人單位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衛生管理等均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建議: (1)根據企業情況制定相應的查體計劃并按計劃進行;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的要求和各工種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情況,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查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 (2)根據實際工作不斷填充職業衛生檔案資料。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第二十四條,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預評與控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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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