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名稱

山東福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凱數字化智慧紡紗暨棗莊萬泰退城進園二期工程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建設單位名稱:山東福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棗莊市市中區人民西路58號南側

聯系人:傅華正

評價項目簡介:

山東福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10月,位于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人民西路58號南側,法定代表人莊建剛,經營范圍新材料技術研發;合成纖維制造;紡紗加工;面料紡織加工;面料印染加工;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貨物進出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現場調查專業技術人員

曹家晟、張壯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王曉偉

現場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謝輝、張壯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傅華正

現場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謝輝、張壯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傅華正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有機粉塵(其他粉塵)、電焊煙塵、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錳及其化合物、硫化氫、氨、紫外線、噪聲、工頻電場均。檢測結果均符合限值要求。

評價結論與建議:

評價結論:

2018〕第24號修正)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規定,對山東福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凱數字化智慧紡紗暨棗莊萬泰退城進園二期工程項目進行了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得到以下結論:

1)建設項目按照要求進行了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

2)經過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確定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有機粉塵(其他粉塵)、電焊煙塵、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錳及其化合物、硫化氫、氨、甲烷、高溫、紫外線、噪聲、工頻電場等。

3)建設項目各工種接觸的有機粉塵(其他粉塵)、電焊煙塵、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錳及其化合物、硫化氫、氨、紫外線、噪聲、工頻電場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4)建設項目的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個體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設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輔助用室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5)建設單位建立了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組織生產人員進行了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6)建設單位已經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配備了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建設單位能夠按照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管理體系組織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綜上,該建設單位根據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綜合控制粉塵、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當前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產過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對策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輔助用室

車間衛生特征1級、2級的車間應設浴室;3級的車間宜在車間附近或廠區設置集中浴室;4級的車間可在廠區或居住區設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間、洗浴間和管理間組成。

職業衛生管理建議

1)加強職業衛生檔案管理,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有關規定,在今后職業衛生檔案管理中不斷更新、充實、完善。

2)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應當在工作場所入口處及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或設備附近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建設項目應在涉及粉塵危害的工作場所及作業崗位增加注意防塵戴防塵口罩等警示標識。電焊作業點增加錳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的告知卡,污水處理中心增加硫化氫和氨的告知卡,鍋爐房增加一氧化碳告知卡。

3)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第三十六條關于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的規定調整工作制度及工作時長。

檢維修及有限空間作業

1)在設備檢維修過程中,維修人員(外委)使用電焊時可能接觸到高濃度的電焊煙塵等,所以在檢維修時,一定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加強通風和降溫。特別是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容易發生危害。

2)建設項目在清掃、維修時存在有限空間,因此用人單位應采取綜合措施,消除或減少有限空間的職業病危害以滿足安全作業條件。

1)組織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對有限空間部位進行全面辨識,建立檔案。

2)制作有限空間警示標識,不經允許,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制定有限空間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作業規程。

4)實行有限空間作業許可制度及作業票簽發制度。

5)應對參加檢維修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檢維修作業現場和檢維修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應采取的措施,檢維修過程中應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及注意事項。

6)檢維修前,應根據檢維修項目的要求制定檢修方案,根據具體情況識別、確定職業病危害種類,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檢維修時,作業人員應按要求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7)在有限空間內填充物更換和設備檢維修過程中帶好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儀及防塵防毒口罩等個體防護措施。

8)在有限空間進行檢維修時,應嚴格按照《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等相關規定進行。


1)加強培訓教育,通過不斷的培訓學習,讓作業人員充分認識到職業病防護的重要性,保證職工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正確使用防護設施、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員工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4課時;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有關部門機構組織的取證培訓。

2)保證個人防護用品與應急救援器材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由安全生產部對個人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定期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器材及時更換或維修。

3)夏季為生產員工發放降溫飲品、防暑藥品及防曬護膚品,冬季為生產員工配發必需的防寒工作服、防寒手套等,適當減少巡檢作業頻率。

4)保證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由安全部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5)保證現場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告知卡的清晰、完整,由安全技術部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

6)按要求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新招職工)、在崗期間、離崗時(離崗職工)、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7)加強對應急物品的經常性檢查和維護,確保有效可用。急救箱內的物品和數量根據消耗及時補充,急救藥箱的物品和數量根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相關要求進行選擇。


建設單位應加強外委作業勞動者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與外委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時應要求外委公司為勞動者配發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同時應要求外委公司定期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衛生培訓等相關工作。建立外委作業職業衛生管理檔案,應將職業衛生培訓、職業健康檢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等資料存檔,同時將外委作業勞動者納入本公司職業衛生管轄范圍內,與公司員工享有同等待遇。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第36條,針對作息制度提出調整建議;

2、細化生活、生產、消防等用水數量及供水總量調查分析與符合性評價;

3、補充鍋爐房通風設施及報警裝置型號、數量分布調查分析與評價;

4、完善污水處理工藝、加藥方式及防護設施調查分析與評價;

5、完善車間空調系統設置及車間微小氣候指標調查,細化除塵器種類、位置、功率參數等;

6、建議完善鍋爐房氣體報警儀及便攜式報警儀的調查,明確應急救援急救醫院。

附影像資料:毒物12.5.jpg 粉塵12.6.jpg 合影.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