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2022.1
評價項目名稱 | 山東金安軍泰包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高強度復合膜、PET膜項目(一期)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山東金安軍泰包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棗莊市市中區孟莊鎮峨山口村北山東金奧銀雅化工有限公司內 聯系人:張偉139632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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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項目簡介: 山東金奧銀雅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產品及產能為年產30000噸乳化劑及年產40000噸復合油相,現企業因產品包裝需要,建設山東金安軍泰包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高強度復合膜、PET膜項目,山東金安軍泰包裝科技有限公司為山東金奧銀雅化工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一期建設規模為年產1000噸高強度復合薄膜,建設總建筑面積1700m2磚混結構聯合生產車間一座上下兩層,作為生產辦公用房(內部設置融粒造膜、加熱、復合以及切分工序,原料及成品儲存等);主要生產設備:三層共擠吹塑機、大分切機、復合機、小分切機等設備;項目勞動定員20人,全部為金奧銀雅原有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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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
現場調查人員 | 萬子明、許亭輝、劉菲 | 時間 | 2021.6.18 | 陪同人 | 張偉 | |
類比企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經過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確定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聚乙烯粉塵、噪聲、工頻電磁場。 1、類比企業各工作場所和工種接觸的聚乙烯粉塵、噪聲、工頻電磁場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均符合限值要求。 2、類比企業的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個體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設施、輔助用室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3、類比企業已經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配備了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建設單位能夠按照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管理體系組織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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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該項目在總體布局、職業病防護設施、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輔助用室、建筑衛生學方面符合要求。 建設施工及設備安裝調試過程職業衛生防護、個體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設施、職業衛生管理、職業衛生專項投資、檢維修及有限空間作業方面不符合要求。 建議: 1、應急救援 在聯合生產車間設置事故柜,并在事故柜內放置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并在事故柜內設置應急藥箱,藥箱內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藥品,可參考《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配備急救箱和急救用品 2、個體防護用品 (1)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2)應根據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選購及配備職業病防護用品,并保存購置憑證、產品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3)擬建項目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時應按《個人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一部分:總則》(GB 39800.1-2020)和《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 18664-2002)的要求對各崗位工種配備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 (4)應對員工進行防護用品的相關培訓,并督促其正確佩戴 3、職業衛生管理 (1)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主要負責人及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該定期參加職業衛生培訓,并取得職業衛生管理證書。 (3)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并保存相關資料。 (4)按要求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5)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處理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6)在廠區設置職業衛生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7)按要求在合同中告知員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相關內容。 (8)在產生或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設置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和警示標識。擬建項目需要設置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示和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 (9)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各工作崗位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10)根據《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1)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 2)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3)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 4)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 5)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6)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1)擬建項目建成后,需要進行外委作業時,建設單位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建設單位應與外協單位或個人簽訂職業病防治相關勞動合同,在合同中明確告知操作崗位上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措施等情況,并明確雙方職業病防治方面的相關權利和義務,確保能夠為外委工提供有效的個體防護用品,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在崗期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體檢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以及患病后的治理措施等 4、職業衛生專項投資 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中應明確職業衛生專項投資,并確保其落實到位。職業衛生專項投資內容至少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組織工作經費 (2)防護設施建設費用 (3)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費用 (4)職業衛生檢測評價費用 (5)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設備購買費用 (6)職業衛生宣傳培訓費用 (7)職工健康監護費用 (8)警示標識費用 5、檢維修及有限空間作業 在生產設備檢修或維護過程中,維修人員可能會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所以在檢修或維護時,一定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加強通風和降溫,并做好以下防護措施: (1)組織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對有限空間部位進行全面辨識,建立檔案。 (2)制作警示標識,不經允許,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制定有限空間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作業規程。 (4)實行有限空間作業許可制度。 (5)在有限空間進行檢維修時,應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安監總局令〔2013〕第59號(安監總局令〔2015〕第80號修訂)、《密閉空間作業職業病危害防護規范》(GBZ/T 205-2007)規定進行。 (6)應對參加檢維修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檢維修作業現場和檢維修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應采取的措施,檢維修過程中應使用的個體防護用品及注意事項。 (7)檢維修前,應根據檢維修項目的要求制定檢修方案,根據具體情況識別、確定職業病危害種類,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檢維修時,作業人員應按要求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6、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措施建議 建設單位應選擇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并督促施工單位做好相應防護。針對《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未提出建設期間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以下措施建議。 6.1職業病防護措施 (1)防塵技術措施 1)勞動者電焊作業時應在上風向操作。 2)散裝水泥應在密閉的水泥罐中貯存,散裝水泥在注入水泥罐過程中,應有防塵措施。現場使用袋裝水泥時,應設置封閉的水泥倉庫,并將破損水泥袋灑落的水泥裝袋先用。 (2)防化學毒物技術措施 1)在其他人員可能接觸有毒有害材料的場所,應設置警示標志。 2)進入缺氧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采取機械通風。 3)有酸堿的作業場所,應設置事故應急沖洗供水設施,并保證作業期間不間斷供水。 4)在使用和儲存有機溶劑、稀料、涂料或揮發性化學物質時,應當設置全面通風或局部通風設施、洗眼器、圍堰等設備設施;電焊作業時設置局部通風裝置。 (3)防噪聲技術措施 1)強噪聲氣體動力機構的進排氣口為敞開時,應在適當位置設置消聲器。如起動機械、排風系統安裝消音器。 2)盡可能減少高噪聲設備作業點的密度。 (4)防振動技術措施 1)風動工具的金屬部件改用塑料或橡膠,或加用各種襯墊物,減少因撞擊而產生的振動。 2)手傳振動工具應安裝防振手柄,勞動者應戴防振手套。 3)減少手持振動工具的重量,改善手持工具的作業體位,防止強迫體位,以減少肌肉負荷和肌力緊張;避免手臂上舉姿勢的振動作業。 (5)防高溫技術措施 1)夏季高溫季節應合理調整作息時間,避開中午高溫時間施工。嚴格控制勞動者加班,盡可能縮短工作時間,保證勞動者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時間。 2)降低勞動者的勞動強度,采取輪流作業方式,增加工間休息次數和休息時間。如:實行小換班,增加工間休息次數,延長午休時間,盡量避開高溫時段進行室外高溫作業等。 3)當氣溫高于35℃時,一般情況應當停止施工作業。 4)夏季高溫季節為勞動者提供含鹽清涼飲料(含鹽量為0.1%~0.2%),飲料水溫應低于15℃。并且配備足夠防暑降溫藥品。 6.2應急救援措施 (1)項目經理部應建立應急救援機構或組織,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及時修訂應急救援預案。 (2)按要求配置應急救援設施,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3)應根據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各種職業病危害事故對全體勞動者有針對性的應急救援培訓,使勞動者掌握事故預防和自糾互救等應急處理能力,避免盲目救治。 (4)應與就近醫療機構建立合作關系,以便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能夠及時獲得醫療救援援助。 6.3個體防護措施 (1)根據粉塵種類和濃度為勞動者配備合適的呼吸防護用品,并在佩戴呼吸阻力明顯增加時更換濾料或口罩。 (2)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個體勞動防護裝備,保證其有效。 (3)接觸揮發性有毒化學品的勞動者,應當配備有效的呼吸防護用品;接觸經皮膚吸收或刺激性、腐蝕性的化學品,應當配備有效的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 (4)電焊工應配單專用的面罩、防護眼鏡,以及有效的防護服和手套。 6.4職業衛生管理措施 (1)建筑施工單位應制定職業危害防治的技術措施計劃,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建立完善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及檔案管理制度、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3)建立完善的職業健康監護體系,保證職工能夠得到與其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相適應的健康監護。 (4)按要求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工作。 (5)按要求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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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1、完善評價依據; 2、核實“表2-4”中生產規模; 3、規范類比項目粉塵短時間檢測結果的表達; 4、補充山東金奧銀雅化工有限公司供水系統對擬建項目生產用水和職工生活用水供水能力符合性評價; 5、進一步明確報告附件第55頁第5行局部除塵設施與報告附件第63頁表5-6第6項 中檢查結果設有集氣裝置是否為同一個設備裝置; 6、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組織、裝備、風向標、演練、救援醫院和應急通道分析與評價; 7、在建設施工期間使用和儲存酸、堿、有機溶劑、稀料、涂料或揮發性化學物質時,應補充完善有毒有害報警裝置、通風設施、洗眼器、圍堰等職業病防護措施分析與評價; 8、細化利舊的聯合生產車間采光與自然通風調查與評價; 細化擬設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調查分析與評價; |
附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