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名稱 山東潤源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山東潤源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棗莊市臺兒莊區邳莊鎮燕子井村北
聯系人:鄭天君
評價項目簡介:評價范圍劃分為輸料系統、鍋爐系統、汽機系統、電氣系統、化水處理車間、機修車間、燃料分選車間、公用與輔助工程(給排水、供氣、控制系統、檢維修、循環水)。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馬啟棟、常兆猛、劉慧娟、
現場調查專業技術人員 常兆猛、劉慧娟、馬啟棟 時間 2021.2.3 陪同人 鄭天君
現場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常兆猛、劉慧娟、馬啟棟 時間 2021.5.12-2021.5.14 陪同人 鄭天君
現場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常兆猛、劉慧娟、馬啟棟 時間 2021.5.12-2021.5.14 陪同人 鄭天君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對工作場所粉塵檢測,各工種接觸的粉塵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對工作場所化學因素檢測,各檢測地點空氣中所測的錳及其化合物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符合限值要求;所測氫氧化鈉、鹽酸、臭氧的最高接觸濃度符合限值要求;所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短時間接觸濃度及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對物理因素測量,各工作地點及工種接觸的噪聲、工頻電磁場、高溫、罩內紫外線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罩外紫外線強度超出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評價結論與建議:
該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綜合控制化學有害因素、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當前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在采取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所提對策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1) 現場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山東潤源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的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并由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機構加強作業現場的監督與管理。
(2) 應加強職業衛生檔案管理,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有關規定(參照表13-1),不斷充實、完善職業衛生相關檔案。
(3) 定期開展職業衛生檢測工作(3年/次),及時向當地衛生管理部門上傳申報。
(4) 應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對損壞、過期、失效的防護用品及時進行更換。
(5) 加強對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增強意識,不定時檢查工作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督促防護用品的使用,所有員工應配備安全帽、防噪耳塞、防毒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6) 員工接觸的化學因素等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針對性防護,根據各工種個人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購買并發放個體防護用品,確保防護用品具有針對性、可靠性
(7) 設備檢修時,做好應急措施。
(8) 要加強對風機等機械動力設備的維修管理,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減少運行阻力,降低噪聲。
(9) 高溫季節供給清涼飲料,縮短持續接觸熱時間。
(10) 車間增設視頻監控設備,減少巡檢工巡檢次數。
(11) 對風電場內通風設備定期保養,做好維保記錄。
(12) 在以后的職業健康查體工作中,應安排所有接觸危害因素的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查體,同時應要求查體單位對所有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對應項目的檢查,查體項目要全面。
(13) 若有新錄用勞動者或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的轉崗者,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其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于準備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或者崗位的勞動者,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其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內容和項目必須符合《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要求。
(14) 職業健康檢查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公示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承擔。
應懸掛有毒有害物質警示標識,對員工進行氮氧化合物、鹽酸、氫氧化鈉、氨、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職業病危害告知,讓員工了解其危害,加強員工個人防護用品佩戴意識。
附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