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名稱 棗莊市泉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棗莊市泉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棗莊市孟莊鎮崖頭村
聯系人:戴得浩
評價項目簡介:
      棗莊市泉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成立。公司經營包括:水泥瓦生產、銷售;建筑材料、裝飾裝修材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現場調查人員 唐新平、許亭輝、苗志成 時間 2022.3.28 陪同人 戴得浩
現場采樣人員 唐新平、許亭輝、劉傳富 時間 2022.4.2-4 陪同人 戴得浩
現場檢測人員 唐新平、許亭輝、劉傳富 時間 2022.4.2-4 陪同人 戴得浩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對企業存在粉塵的場所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相關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工作場所粉塵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要求。
對企業存在物理因素的場所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相關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工作場所物理因素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要求。
評價結論與建議:
結論:
      用人單位各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濃度基本能滿足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用人單位職業病防護設施、職業健康監護、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衛生管理等均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建議:
 (1)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工業企業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019-2015)的要求,在辦公樓等建筑物內設置采暖設施。
(2)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在現場增設擔架等應急救援設施。
(3)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的要求,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查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確保員工身體健康。
(4)根據《高溫中暑事故應急預案》進行高溫中暑應急救援演練。
(5)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健委令〔2020〕第5號)的要求,存在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的要求,企業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
(7)在車間產生粉塵、噪聲的工作場所增設注意通風、注意防塵、噪聲有害、戴護耳器等警示標識。
(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的要求,企業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
(9)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的要求,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后及時取得回執。
附影像資料: